从第一篇《名例律》到最后一篇《断狱律》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李宽几乎手不释卷的才将律疏完全的看完,当然李宽主要看的是释义这方面的内容,至于律法等倒是弃之一旁。
若是全部看完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不行,现在的问题是李世民给他的时间就只有十五天,完全是赶鸭子上架逼得他不得不全神贯注的阅读,其中《户婚律》篇中的释义中提及家族中的尊卑有序,婚姻中的禁忌与条件、程序等。
比如说明确规定“纳妾”的合法性,也同样规定一夫一妻制度,尤其解释说明:“若所纳之妾不得入厅堂,不得以正妻自居!纵然休妻或无正妻,妾始终是妾,终生不得入妻之名。”同时,又在此篇中强调,若是妾之所出子嗣,正妻若无所出则可嗣养为子方可继承家业。若是妻有子,则妾之所生结为庶出子嗣不得继承家业等。
重点强调了正妻的地位,权益不因任何外在因素而改变,就连离婚都以“七出”和“义绝”为条件,而且还解释了唯有男休妻,女不得休夫等苛刻要求,李宽对此嗤之以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于是,李宽首先从这篇律令的释义重新整理,开创性的提出“若夫私通则妻妾均有权休夫并得夫一半家产”。当王槐、赵谦、钱武等人看见这句话,纷纷惊得下巴都掉了。
李宽自鸣得意的说道:“此释义一出,断尽天下寻花问柳之心!”
“呵呵!”
三人均是笑笑不说话,他们猜测这句话就算加上去也不会被采纳,试问哪个男人不好女色,七情六欲均是人之常情,他们觉得要是真的昭行天下,整个大唐的青楼妓院生意将会一落千丈。
李宽将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的释义重新整理,甚至连原本的律法都加以修改,重点突出女性的地位。另外,李宽又对《断狱律》加以补充说明,目的自然是突出执行前除了吃断头饭外,还准许其亲眷予以探望,至于让犯人回乡探望李宽不敢冒这个风险。
基本上李宽对十二篇的律疏都有所改动,就连大唐刑罚制度都改变了,提高了赎铜抵罪的门槛,重点强调出了人命以后不得以“赎铜抵罪”,以此规范社会秩序。
但是,李宽有五篇律令释义没有任何修改,即:卫禁律、职制律、擅兴律、厩库律、捕亡律。因为这五篇律疏中提议的相关事宜,均已大唐国家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稳定息息相关,其它律法有些觉得不行的李宽可以提出建议修改,唯独这些律法不能修改,因为动了将会动摇国本,至于奴隶的解释重新做了释义,不过修改的地方也仅仅是保留奴隶的生命安全,其它的倒是没有动过。
整理好以后,李宽又将修改的释义地方与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编撰出来的原文一并呈交给皇上过目。原本李宽信心十足,没想到最后得到的答复是:“狗屁不通,不予采纳,以原文为本昭行全国!”
得知这个结果,差点没把李宽气死,自己引以为傲的修改之处,更具人性化居然在皇上眼里是个“狗屁不通”,这让李宽很愤怒。次日便去了皇宫想要争辩,奈何李世民根本没见他,扑了空的李宽耷拉着头回府,王槐等人早就猜到结果似的,纷纷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