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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说网 > 葬元 > 第1013、1014节 我们的大唐,能存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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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3、1014节 我们的大唐,能存在多久?

赵庆将自己菜盆中的一根鸡腿夹起来放入父亲的菜盆中,“儿在军中,每日都有荤腥,虽然多是海鱼,但鸡鸭肉每隔两三天也能吃到。”

父母都露出既羡且喜之色,军中饭食就是好啊,竟然日日非鱼即肉。这简直是富家过的日子啊。

难怪长子如今长的高大魁梧,浑身腱子肉。

虽说这些年得圣人恩惠,赶跑了鞑子,又是推行均田令又是减轻赋税,大伙儿的日子好过了很多,但也就是吃饱穿暖,小有余粮罢了。要说鱼肉,一月下来最多吃个三四次。

这已经很好了。前宋时,一月最多吃上一两次肉。到了元据时期日子就更差的离谱,别说一年到头难以吃上一次肉,饭都吃不饱,最多不饿死。

“大郎,我听说,我大唐军中伙食,是一日三餐?可是真的?”赵父给儿子倒了一杯米酒问道。

赵庆放下筷子回答:“是真的。朝食吃面食就菜蔬,加一个鸡子,一两豆子。午食么,南方吃米,北方吃面,有鱼肉和菜蔬。暮食也是米面,但没有鱼肉,却有菜蔬。”

赵母“喔唷”一声,“竟是真的!一日三餐,还吃的这么丰盛,啧啧,朝廷养一个兵,一月光是伙食,要耗费多少钱粮呀!”

一日三餐不说,还吃的这么好,这真是颠覆了他们的认知。在他们印象中,只有大户人家才一日三餐。

普通农家,想都不敢想。真要一日三餐,平均一年一人还不得消耗五六石粮食?那还交不交赋税了?

赵庆道:“队正以下,伙食都是一样。每人每月伙食费八百文(0.8块银圆)。”

赵父啧啧道:“厉害!这一年下来,一个兵就是吃掉十块银圆啊。”

村中百姓,平均每人每年最多吃四块银圆的粮食。可一个兵的伙食费,是一个村民的两倍半!

伙食能不好么?

“当年,侬舅舅当过宋军士卒,一月才吃三百文的粮,那还是精锐了。侬的伙食,真是比宋军强太多。”

赵庆喝了一杯米酒,“爹,家中为何有酒?朝廷限制酿酒,说是一斤酒需要三斤粮食来酿。我大唐粮食仍然不够丰裕,陛下和娘娘还发愁呢。”

弟弟赵喜笑道:“好教阿兄知道,朝廷是限制酿酒,这是大伙儿都知道的,酿酒伤粮的道理,谁不晓得?只是,朝廷是限制酿酒,却不是禁制酿酒。”

赵父点头,“就是这个理。私人不得酿酒,只有专卖司买了粮食才酿造一些,县中卖的也不多。咱家买的三斤酒,那是过年待客喝的。”

赵庆放下酒杯,“那咱就不喝了,儿也不是客。”

“哈哈。”赵父大笑,拍着赵庆的肩膀,“我儿怎不是客?侬为国打仗,给咱赵家涨脸,又数年未归,就是客!”

一家人都笑起来。

赵庆问:“今年,咱家打了多少粮食,有盈余么?”

赵父很高兴儿子这么问,“均田令时,咱家分了顾氏的二十亩水田,每年两季,今年年景不错,共收了六十二石谷子,脱壳后得了四十石粮食。”

粮食数量怎么计算?不是计算带壳的谷子,而是算脱壳后的米麦。脱壳后,起码要减少三成的分量。

而亩产多少石,算的却是带壳的谷子。所以一亩田两石谷子,其实也就一石四斗粮食。

江南地区虽然能种两季,可是早稻和晚稻的产量相差很大。较好的田,晚稻能达到两石。可早稻产量就要低得多了。

所以,江南二十亩水田,一年两季能收获四十石粮食,其实不错了。

当年,赵家只是顾氏的佃户,累死累活的种了二三十亩田,交完赋税和田租后,只剩下七八石粮食,一家人饥一顿饱一顿,只能勉强糊口而已,只差去当流民了。

赵母道:“四十石粮食,缴纳八石,自家留下十六石吃,再留下六石备荒,还能卖了十石给官府,换了十块银圆,买油盐醋茶和一些必用的物事。”

为何还要六石备荒?

因为农户靠天吃饭,收成受年景影响很大。是不是风调雨顺,有没有发害虫,有没有枯叶病、恶苗病、稻瘟,都是难以预料的。三年两灾也不稀罕,大多是三年一灾。能四五年一灾的地方,就已经很少了。

丰年当然没事,可是灾年歉收,粮食就紧张了。所以农家当然要在丰年备荒,弥补灾年带来的歉收。

这也是为何华夏古代农业比较发达,田亩数量也很大,但国家却经常发生粮食危机的原因。

而这也不是兴修水利就能完全克服的。水利只能对付干旱,可这风大,雨多,虫多,病多,水利修的再好又有何用?朝廷也没办法对付风大,雨多,虫多,病多啊。

赵母继续道:“咱家还种了两亩旱地的棉花,一亩地的桑树。今年的茧子和棉花,也卖了四块钱。”

赵庆站起来,来到储存粮食的屋子,打开陶缸,看到满满的粮食。屋子转了一圈,又看到盐罐有盐,油罐有油。

嗯,屋子漏水的瓦也被换了。父母兄妹的房中,都换了新被褥,用手一摸,还是棉花的。

一间正房两间厢房,都没有当年的霉味儿,也不复当年破败潮湿的样子。

弟弟赵喜的屋中,还有一把普通的长刀,一张轻弓。

妹妹赵乐娘的房中,还有一盒胭脂水粉,一个梳妆盒,上面还有小铜镜,铜簪子。

竟然连小铜镜铜簪这些东西都有了。

父母房中,还有一个上了两把锁的抽屉,里面应该是银圆了。

好啊。

这要换了以前,家中连铜钱都少的可怜,怎么还能有银子?没见过白银的也大有人在。

赵庆满心欢欣的看着家中的巨变,就这么几间屋子,仿佛在他眼中犹如华屋广厦一般。

黑犬不要钱的甩着尾巴,摇头晃脑、亦步亦趋的跟在赵庆屁股后面,就像一个讨好上级陪着上级到处视察的下属。

等到赵庆回到饭桌上,那黑犬再次盘在他脚下,用毛茸茸的身体温暖主人的脚,十分殷勤。

了解完家中境况,赵庆就更加安心了。

很快,赵母就把话题扯到儿子的婚事上,这是必然的。

“大郎,侬虽然当了武士,有了官身,可过年就二十五岁了。你不成家,二郎也不好成家。趁着这次回家,就把亲事办了。”

赵庆早就知道母亲在这等着自己,他微微一笑:“好教爹娘知晓,儿叙功丙等,以及报到兵部,转过年就能提都尉衔,任职队正。”

什么?

都尉,队正?

那可是正八品啊,不比县衙警堂的司警县尉低了!

巨大的惊喜,顿时让赵家人高兴的合不拢嘴。

想不到,儿子从军多年,竟然有了如此造化。

然而,更让他们惊喜的还在后面。

赵庆继续说道:“按照我大唐制度,禁军武官正八品,就能在京师分到一处宅子,可以将家人接到长安。这次儿回来,就是接爹娘和弟妹进京的。”

还能在长安分到宅子,让他们住到长安,成为天子脚下之民?这,这是真的么?

父母和弟妹简直不敢相信。

不过赵父仅仅高兴了一会儿,就摇头说道:

“我和侬娘,哪里都不去。长安是天子脚下,那可是了不得的金贵之地,咱家都是只会种地的乡下人,去那作甚?能干甚么?人走了,家中的田地怎么办?祖宗的坟墓,谁来祭祀?”

”唉,田地就是咱的命,这里就是咱的根,族人亲戚都在这里。我年近五十,哪里都不去了。长安再好,也不是咱老家,我们都是乡巴佬,就不去那么金贵的地儿了。”

赵母也叹息道:“大郎啊,侬真是有了大出息,不枉咱隔三差五去道社为侬祈福。娘白天有脸面,夜里做好梦,都是侬争气。”

“不过,长安我们就不去了。家里的田地还要管,根在这里,不想动弹了,祖宗会不高兴的。”

赵喜也道:“阿兄,我只会种地,啥事也不会,去长安能干甚?爹娘年纪大了,也要人照料。我要是走了,家里少了壮劳力,爹娘可怎么办?我也不能去。”

赵庆道:“放心就是,我每季度军饷,就有十块银圆。回长安后升职令肯定下来了,每季度就能涨到二十银圆。在长安养活一家人绰绰有余了。”

三人摇头,赵父道:“长安是京师,什么都要买。我们都跟了侬去,别说田地没人种,难道还能去长安吃白食么?我在这习惯了,哪也不去。”

赵庆知道父母和弟弟的性格,他们既然说不去,那是决计不会搬到长安去住的。

事实上,不光父母如此,乡中绝大多数的百姓,都安土重迁。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背井离乡远走外地。愿意移民的,终究是少数。

不劳动的日子,他们很害怕。没有田地抓在手里,他们夜里都睡不安稳。

让农家舍弃田土,就像要文士抛弃笔墨,武士抛弃刀剑一样困难。

赵庆只能看向妹子乐娘,“乐娘,侬是女子,力气小,在家中帮不上太多忙,又到了出嫁的年纪,就算在家中,也待不了多久了。侬跟阿兄去长安,阿兄有个战友,也是武士,长的一表人才,为人也靠谱,阿兄把侬嫁与他,圆了侬的终身大事,爹娘也放心了。”

乐娘顿时露出羞涩之极的神色,低头绞着衣角,红晕生颊,明眸流转,“阿兄啊…”

“哈哈哈!”赵父爽朗的大笑,“这个好,这个好!乐娘,侬反正要嫁人,还不如跟了你阿兄去长安,嫁给武士,总比你嫁在本乡本村当村妇强的多!”

赵母也高兴的连说好。

吴县是出了名的男多女少,乡下后生娶妻难。虽说圣人从海外迁了不少未嫁女子落户,可是数量还是不够,娶妻仍旧不易,打光棍的十之三四。不然,县城中的青楼,生意何至于那么红火?

本来,女儿是用来给儿子换亲的。可是长子有了大出息,根本不愁娶。连带小儿子也沾光不愁娶了,也就不用和谁家换亲了。

赵庆给妹子做了决定,“那就这么定了。放心,阿兄处的人,不会错!他也不敢欺负侬!以我妹子的性情样貌,伊也不会不愿意!”

“阿兄啊…”乐娘羞不可抑,放下碗筷,站起来跺跺脚,一扭头,就小鹿般逃回自己屋里了。

赵庆哈哈一笑,他哪里看不出,妹子是愿意去长安的?

唉,女大外向,诚不我欺。

“侬也别光说乐娘,倒是说说你自己。”赵母笑眯眯的,“娘已经为你准备了一门婚事,就等侬回来哩。”她拍拍儿子的手,“准备了两家女子,都是本乡的好女子。”

赵庆也知道自己该办婚事了。他也毫无扭捏之态,“娘,隔壁的文菜,许了人没有?”

“喔唷!”赵母很是夸张的一拍手,“巧了不是?侬回来可是见过伊了?是个好女子吧?娘告诉你,给你选的两个,其中一个就是她!”

赵母很是得意。

自从儿子当了武士有了官身的消息传回,本乡有待嫁女子人家请的媒人,那是来了一拨又一拨,真真是让自己家挑来着。

别人家的后生,哪里有这个风光?

“这两家女子,都是好的。文菜虽然是瀛州人,但长得真是惹人怜,又很是知礼。还有顾家的女子,大户人家的女公子,识文断字…”赵母越说越高兴。

赵庆讶然道:“顾家女子?不会是顾氏女郎吧?”

赵父笑道:“谁说不是,就是伊。侬想不到吧,顾家女咱也能娶了!这要是换了以前,想都不要想。”

赵父也满脸都是扬眉吐气的自豪神色。

顾氏,曾是本地大户,良田万亩,仆从成群,千百年前就很有来头。赵家,本来还是顾氏的佃户。

不光是赵家,整个浒墅乡,总有数百家是顾氏佃户!

那时,高高在上的顾氏本就不会把赵家这样的佃户当一回事。

然而,等到圣天子赶走鞑子,坐了江山,就完全不同了。

当时还是唐公的圣天子,一道诏命下来,就是均田令啊。顾氏的田土财产,绝大多数都被没收了,只留一点分给族人。

威风好多年的顾氏,好大一个家族四分五裂,顾氏家主成了一个普通的富户。

虽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顾氏家主比一般农户还是要富裕不少,可也是彻底败落了。

原本金凤凰一般的顾氏嫡女,竟然也愿意和曾经的佃户结亲了。

赵庆摇头道:“儿是禁军,还是武士,娶被没收田土的豪绅之女,不妥。就苦菜子吧,嗯,就是文菜。”

赵父有点失望,但还是听从儿子的话,“既是这般,那就娶了文菜。唉,这顾家女郎倒是可惜了。”

他最中意的,其实是顾家女。不为其他,就是觉得爽气。可如今听说娶顾家女可能不利于儿子前程,就只能作罢。

反正那文菜,也很是不错。

赵母高兴的说道,“我这就去找媒人,下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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