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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说网 > 唐人街的厨仙 > 第100章 肉夹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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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肉夹馍(0)

近代的腊汁肉夹馍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由樊凤祥父子所创,据传是在唐朝传统技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那么,肉夹馍是由唐人发明的吗?

从任务描述来看,显然不是。

《彭祖厨经》要把郝贤一口气丢回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哩!

关于肉夹馍的发明,历史上并没有明确记载,有也只是些不具备可信度的野史传说。

但肉夹馍里夹着的肉,倒是可以考证的。

郝贤再次根据自己知晓的历史开始推理: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有记载腊肉的做法,和现在腊汁肉夹馍里的腊汁肉相似度很高,而这种腊肉是战国时期的韩国人发明的。

“秦灭韩国后,腊汁肉的做法很可能被秦人带回大秦,也就是如今的陕西一带,在那里和馍这种常见主食相结合,最终诞生了肉夹馍。

“肉夹馍的发明者之所以没有青史留名,很可能他根本不是什么有地位的人物,只是一个普通的秦民。毕竟如果手上同时有块腊汁肉和一个香喷喷的馍馍,把肉在馍里夹着吃并不是很难想到的事情。

“全世界到处都有这种主食夹肉馅的食物。

“但就好像无人知晓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也没有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把肉夹于馍的人,只不过这种做法好吃又方便,有一个人做了之后,自然很快地就一传十十传百,一直传承了两千年,让肉夹馍成为中华大地家喻户晓的食物。”

郝贤大致梳理好了历史脉络,眉头却反而皱得更深了。

太难了。

这个任务太难了。

锅包肉时至少发明人还是明确的,如何发明锅包肉的过程郝贤虽然了解得不全面,但多少总是知道一些细节,比如最关键的和俄罗斯使臣有关这一点,最终也确实对完成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肉夹馍由于太过悠久,对于自己到底会穿越到什么地方,郝贤心里完全没有个数。

“任务描述说的是回到两千年前的大秦,而不是秦朝,那就不确定到底是秦一统六国之前还是之后。

“穿越过去之后,肉夹馍的发明者有可能在和平的城市中,也有可能在厮杀的战场上,甚至被当做民夫拉去修长城都不是不可能!”

坦白说,郝贤有点心生退意,三选一的任务里,显然是扬州炒饭最好做,这肉夹馍起源他毫无把握。

但是,他不能退。

在知道这个任务的小问号下隐藏的是“肉夹馍”三个字时,郝贤就已经决定选择这个滥觞任务了。

想要守护肉夹馍这家喻户晓的美食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则是,肉夹馍被称为“华国汉堡”。

华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经济上落后于西方,不得不将自己宝贵的文化成果冠以“华国的xx”之名,以便西方人能听得懂。

《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华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肉夹馍,是华国的汉堡。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凭什么呢?

凭什么不是把汉堡叫做妙国肉夹馍?

就凭落后要挨打。

对于国家大事,郝贤无力影响什么,唯有诚心祝愿祖国崛起,但作为厨师,他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战斗。

比如,若是在街头美食霸王争霸赛上,用肉夹馍战胜汉堡,那一定会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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