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俊不急不忙的点了一支烟,靠在躺床上,随口说:“的确够靓,不过太瘦,皮包骨,这种类型,用来看嘛,那一定赏心悦目,每日多看几眼,说不定能多活几年,若是深入交流,不对我胃口啊。”
五十岚督查盯着林家俊看了一会,像是发现了什么瑰宝一般,一拍大腿,惊讶问周围的警察,
“我靠,你们看阿俊现在的姿势,说话的那种神态,像不像一个人?”
几个年轻同僚没有看出什么来,
反而像肥波这样年纪大一些的,被五十岚这么一说,再盯着林家俊打量,都是‘我靠’了一下。
“当年雷洛便是这幅样子,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放在他眼中一般。不过阿俊帅过雷洛。”
“是有几分神似,雷洛太狂妄了,阿俊比他要好得多。”另一名旧时代的老警察说。
“喂你们这些前辈,用我来比雷洛,是夸我还是害我啊?”林家俊说。
自己像不像雷洛,不知道,
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雷洛又怎样,为何不说雷洛像我?
不过讲真,能看得出来,周围这帮同僚们的精神状态,的确和以前有所不同。
短短几天时间,全港警察,尤其是西九龙重案组警察,个个威风到了极点,
之前担心和联胜鱼死网破,现实中,根本没有发生。
以前大家也清楚,法治社会嘛,警察真的下决心对付哪个社团,社团是无力反抗的,
但清楚归清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现实中,大部分警察依旧束手束脚,甚至还会被社团人士威胁恐吓,
随便一个江湖大佬,都敢对着督查级别警员嚣张。
久而久之,是人都会觉得郁闷,难以提起斗志。
这次,由于林家俊的计划,警察狠狠威风了一把,
年轻警员,有时在走廊里迎面遇到林家俊,眼睛里都会放出光芒来,昂首提胸,叫一声俊哥;
老警员嘛,联想到以前的风光年代,林家俊又不像雷洛那么张狂无情,自然怎么看他怎么顺眼。
说起雷洛这个话题,警察都十分兴奋,五十岚又接着开始回忆,
“雷洛当年凭什么罩得住?是因为他创立了一套制度,让人人有的捞,上面下面各安其职,社团也能赚钱,社会相对稳定下来,可是他凭什么保障这套制度能运行的下去?一个字:团结!”
“草,两个字好吧!”
肥波比了一个中指,“不过呢,虽然雷洛对内也下狠手,可对外的确是很团结很罩!他话事的年代,任何社团敢要动警察,哪怕是最小的军装,都一定付出巨大代价,当年潮州粥砍玫瑰,结果误伤了阿九,没几天便全家死绝。”
另一个年纪大的督查也说:“是不是做戏,借题发挥不好说,不过那时候,当警察,真的可以在古惑仔面前昂首提胸。连一向和雷洛不对付的颜同,说起这点,也要竖大拇指,赞雷洛一声够罩!”
肥波点点头,指着林家俊,对其他人说:“你们都不知,那天我和他去见邓伯,他用枪指着邓伯的头,我当时觉得好过瘾,肾上腺素都要爆出来!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当年,我靠,这才是警察应该有的样子!”
“那种事是违纪的,这一次上面开口,我才能做。怎么可能动不动就用枪指着人家头。”
林家俊笑笑,话锋一转;“不过呢,波哥说得有道理,警队二十万人,人多势众,人才辈出,一手拿圣旨,一手拿武器,若是能团结一致,不要说一个和联胜,便是全港四大、四新加起来,也不够看。若是港督是选出来的,警队的力量,撑出一个港督也足够。”
在场重案组的警察,都是见过血,办过要案的人,胆子比一般警察要大,私下开玩笑,几乎百无禁忌,有时候连英女皇的荤段子都乱飚。
区区一个选港督,根本不在话下。
“若真能选,阿俊你又靓仔,又能干,我第一个投你票。”五十岚道。
“阿俊若当港督,那便是第一个警察出身的港督,警队不知道几风光!说不定可以带我们去白金汉宫见女皇!”另外一个见习督察说。
“我靠,见什么女皇,听说还有几个公主未出嫁,阿俊你这么靓仔,不如直接当驸马港督。”
“拜托大家,我随口一说而已,不要捧杀年轻人好不好,再说公主也不可能嫁给华人。”林家俊笑道。
“嫁不嫁无所谓,吃是一定要吃的嘛!”五十岚说。
肥波却道:“那不一定,华人若是势力够大,怎么不能嫁?最早的太平绅士,都是鬼佬,后来还不是一样要给华人?嫁不嫁,不看你是什么人,而是够不够威!若是够威,便是一只猴子,也能娶公主!”
五十岚瞄了林家俊围在腰上的白毯一眼,羡慕的说:“我觉得阿俊是大驴。”
林家俊恶狠狠比了一个中指:“草,刚才还是我是雷洛,转眼我就变成了猴子,还有驴?我靠,几位大佬,信不信回去我便当叛徒,向刘建明举报你们侮辱英皇室。”
就在大家说说笑笑的时候,肥波的电话响了。
他起身拿起电话,一接通,便神情一肃,叫了一声:Madam,
按摩室里顿时安静下来,大家都看着他,好像有新任务。
肥波也没多话,就哦哦,知道,好的,立刻,回答几个短语,然后挂掉电话。
“咩事啊?你一脸严肃的样子?不会是和联胜开始反击了吧?”
肥波摇摇头:“Madam让我们回警局,韩琛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