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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对垒,隋军的优势在与人数更多,装备更加精良。而突厥人的优势则在于,他们几乎所有的人都是骑兵。草原民族,这是天生的骑兵。
“轰隆隆!轰隆隆!”
“轰隆隆!轰隆隆!”
“轰隆隆!轰隆隆!”
阵阵的马蹄声响起,思结部的人朝着隋军展开了冲锋,滚滚的烟尘冲天而起。
突厥人并不善于防守,如果顽固的防守的话,只能像一个铁憨憨一样,站在那里挨打,而无法还手。既然不善于防守,那么索性就不防守了,而是朝着隋军正面迎击。
思结部的族长阿洛戈,眉头紧皱起来。这一战紧靠他们思结部的话,那么必然会死伤惨重的。但是现在隋军来的突然,阿洛戈也不知道,他的援军什么时候能到。
李牧看着突厥人居然主动朝着他们的军阵发起了攻击,这倒是有些出乎李牧的预料。要知道,这个思结部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十几万人口,这其中去掉昨晚的死伤。在去掉老弱妇孺的话。真正精锐的士兵的话,最多也不过十来万的样子,自己现在可是足足有三十万的大军。
用十万大军朝着三十万人发起冲锋,这怎么看都有些像是在用鸡蛋碰石头。
“老子还就不信了,你一个小小的思结部,还真敢照着灭族的样子和老子打?”李牧小声的嘟囔着。
“传令各部,只能给老子朝前打,谁也不能后退一步。三十万人打不赢一个思结部的话,全部给老子自个挖个坑给自己埋了吧。”李牧骂骂咧咧的说道。
李牧这个人的好处,就是从来不摆上将军的架子。而且身上有着一股子匪气,这也正是为何李牧与单雄信这些绿林人士相处的十分融洽的原因了。
“杀!杀!杀!”
战场之上,秦琼,单雄信等人就好似杀神一般,有他们这些人一马当先的杀在最前头,隋军战士们可以说是士气高涨。
这些人中最出色的还不是秦琼等人,而是姜松。姜松带着身后的一百长枪队,那就好似天兵天将下凡一般。
姜松的这一百长枪队,这武艺那都是姜松手把手教出来的。这些人的武艺,若是单独投军入伍的话。那么每个人当个旗牌官,那都不在话下。
姜松的这一百长枪队,那就好比是从军中挑出了一百来个千人敌,万人敌,单独组成了一支军队。至于姜松,那就更不用说了,这是一个不次于李元霸的高手。
姜松实际上是不喜欢杀戮的,但是要是杀突厥人的话,这可就不一样的。
这就好比一个国人,你塞给了他一把枪。他会告诉你,我爱好和平不杀人。但是你要是告诉他杀小本子,他一定会问你,能换把加特林不。
姜松一抖手中的绿沉枪,这杆如同绿竹一般的长枪,上下翻飞,一个个枪花可以说是美的不像话。
枪花在突厥人的身上绽放,姜松每一枪都会结果一个突厥人,枪枪致命,根本就没有例外。
没过多会功夫,姜松带着他的一百长枪队,已经清空了一片突厥人了,他们身后到处都是尸山血海。
一个时辰之后,阿洛戈的脸色已经阴沉的快要滴出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