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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返校

只不过,手中熟悉的物件,在提醒所有人,这并非梦境,或者,众人理解中的演戏。

没人愿意打破这寂静。

直到一个满身是血的男生在左顾右盼中,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傻X!”

“开学时还敢打你爹,去死吧!”

说着,就从腰间抽出匕首,直挺挺地冲了过去。

logo男?

陆离想起来这家伙是谁了。

很明显,他被混乱阵营选中,成了一个罪犯,而且,在这五天之内应该杀了不少人。

五天前,这货除了言语嚣张之外,战斗力几乎为零,被肌肉兄贵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现在却能熟练掌握使用匕首的技巧。

一般人持匕首械斗,通常会跟打王八拳一样,四处乱划,很盲目,而这样做只能划破对方的皮肤,疼却不致命。

因此,经验丰富的凶徒最喜欢刺人,通过寻找人体最柔软、没有骨头保护的地方,以求一击致命。

其实,陆离也没有发现,侦探思维已经潜移默化得改变了他的思想。

换句话说就是入戏太深了。

念头急转之间,两个人已经再续前缘了,肌肉兄贵此刻穿着苏格兰场标配的制服,手持警棍,腰间别着一把转轮枪。

只不过,距离如此近,拔枪还击约等于原地等死,因为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所以下意识地,他侧过身来,用肋骨去接,然后抽棍还击。

很快,两人扭打成一团,几个照面下来,都已是伤痕累累。

整个过程,就像刺客对战士对决一样。

按道理,应该是肌肉兄贵占据优势,但因为是被人偷袭,先挨了一刀,再加上那家伙根本不要命,因而伤势比较重,此刻衣服已被鲜血染透。

话又说回来,logo男也没讨到什么好处,整张脸被敲得青紫一片,异常肿胀,而且腿骨似乎被敲断了站立不稳。

两人周围,桌椅倒了一大片,受到波及的人纷纷聚集到教室前,一边看戏,一边提防有人偷袭自己。

陆离与杜克互视一眼,默默拔出挂在腰间的转轮枪,没想到乔治·拉斯克先生送的礼物,竟在这地方发挥了作用。

几乎是同一时间,夹在两人之间的杨媛媛注意到了这个举动,后知后觉地问道:“你们两个要做什么……”

“这届新生这么野?开门见红,好兆头啊!”

突然,一个高大鬼魅的身影出现在众人眼前,紧接着,正在搏命的两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倒飞出去。

砰!砰!

他们被直挺挺地砸进了墙壁里,而玻璃窗也被震碎。

“这……”

陆离感觉眼睛不够用。

人类的速度真能快到视觉残留吗?

话说,这两个人还能活吗?

“分班表还没下来,就开始无视校纪了,还想打吗?我陪你们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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