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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仪式

没有一定的经济支撑,很难得到成长。

另外,仪式学家本身没有超凡力量,他们是在通过仪式与更加强大的个体打交道,向它们借取力量。

其中不乏神灵。

甚至还有一些邪恶的存在,拥有可怕的力量。

所以仪式学家很容易受到这些邪恶存在的蛊惑,精神被控制,沦落为丧失人性的邪恶异端,犯下种种恶行。

一旦仪式学家失控,往往会造成超乎想象的灾难,比超凡者失控更加危险!

即使如此,系出名门,渴望掌控超凡力量的马丁还是冒险走上了这条途径。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进阶超凡者!

奥里奇也是曾经拥有赫赫声名的超凡家族,被称为“银盾”,掌握着【骑士】序列。

先祖德拉威尔·奥里奇,曾是大陆闻名的强者,各种英雄事迹至今还存在于游吟诗人的歌谣之中,被不断传唱。

进阶【骑士】序列需要血脉力量。

马丁虽然继承了奥里奇的姓氏,但并没有继承银盾家族的血脉力量。

所以,他在年幼时就走上了仪式学的道路。

刚一成年,他就脱离了没有太多情感交割的家族,外出闯荡。

一方面是因为在家族之中,稍不留神就会被发现秘密。

另一方面,他虽然不喜欢家族里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但内心之中却对先祖德拉威尔·奥里奇崇敬无比。

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缘故晦暗了先祖银盾骑士的荣光。

四年前,他选择来到法拉林堡,也是因为伽弗帝国的两位正神,工匠之神和时间之主都比较开明,对于神秘学知识并没有过分监管。

作为贸易中心的法拉林堡更是如此。

不过,野生的仪式学家属于绝对不稳定因素。

不管在哪个国家,一旦被官方发现,立刻就会被控制起来。

即便是在法拉林堡这片相对自由的土地上也不例外。

至于正规的仪式学家,都需要一个先决条件:超凡者!

……

笔记本里的内容繁杂,大部分是原主人学习神秘学的笔记。

马丁耐心地一页页翻阅着。

了解得越多,他就越明白,这诅咒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

法拉林堡就有工匠神殿和时序神殿,而且因为当地的富裕程度,等级很高。

但马丁作为野路子的仪式学家,没有固定的信仰,导致了他没办法向神殿祈求帮助。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这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真理,但也有例外。

比如眼下的马丁。

虽然对付邪教徒是神殿的职责所在,但是如果神殿知道他是一名凡人仪式学家,并且还被邪神盯上了,那无论是哪个神殿,都百分之两百会选择防患于未然。

将他净化!

肉体和灵魂双重意义上的净化,绝对的万无一失。

没过多久,马丁就在笔记本之中找到了有用的信息。

这卡片来自“苍白之诗”,一个活跃于第三纪的邪教组织,行事极为诡秘,原主人虽然耗费了极大的心力,找到的资料也极为有限。

他只知道这个组织信奉一位沉睡的邪神,并且一直在暗地里进行着某些可怕的仪式,妄图将其唤醒!

至于卡片上的诅咒,他直到临死之前,都没有弄明白究竟是什么原理。

从笔记上的只言片语中,马丁得知,原主人在死前,计划了两套解决身上诅咒的方案。

当然,无一例外,都是用仪式来解决问题。

第一套方案,也就是原主人曾选用的方案。

从原主人临死前的记忆来看,仪式是成功了。

但他最后还是死了!

所以,这个方案没卵用。

马丁开始查找第二套方案的内容。

毫无疑问,这是个十分独特的仪式。

仪式名称:最初的净化之光

仪式材料:因背叛而死的心脏,四叶的苜蓿草,纯黑马匹的十滴血,辉光树的枝桠。

之所以说这个仪式特殊,是因为它的作用——消除物品上的超凡力量。

通常来说,仪式是赋予物品或者生灵超凡力量,而这个仪式却恰好相反。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仪式非常偏门,知者甚少。

是原主人很早之前,从奥里奇家族的内部图书室找到的。

当时只是作为一种知识的储备,放在一边,并没有去做深入的研究。

此时正好派上用场。

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这个仪式能够从根本上清除卡片诅咒的力量。

就这张卡片的诡异情形来看,它肯定是一件超凡物品。

而且在诅咒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破坏掉它,或许就能破解诅咒……

当然也可能提前让诅咒爆发!

马丁承认,这个方案有赌的成分,不过既然第一颗雷都被原主人给趟掉了,他也只剩下了这第二个选择。

时间不知不觉中来到下午五点,肚子再次咕咕叫了起来。

马丁放下笔记本,揉了揉发涩的眼睛,到厨房想找些吃的。

可翻找了一圈,橱柜里空空如也。

马丁这才回忆起来,为了准备仪式,原主已经好几天没出过门了。

早上那一顿是最后的食物。

若是没出现意外的话,原主人今天早晨就应该出去买些食物充当早餐。

在卧室里找到钱包,从里面摸了十来个银币,马丁换了一身衣服。

棉质的白衬衫,深色的长袍,穿戴整齐之后,马丁这才强打起精神,缓缓走出了房子。

金兰花街属于中层家庭的居住区,街上说不上多干净,但至少没有贫民区那股挥之不去的腐臭味。

久违地阳光照在身上,看着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欧式建筑,让马丁产生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夕阳带来的暖意渗透皮肤,马丁感觉肚子更饿了。

距离居所最近的面包店里,马丁用十五枚银币买了一磅白面包,外加三盎司奶昔,以及一瓶连中产阶级家庭都会觉得奢侈的蜂蜜果酱。

白面包比黑麦面包贵很多,当然口感也非常棒。

早上品尝过黑麦面包后,他就再也吃不下那种木头渣一样的东西了。

配合上奶昔,那绝对是一顿美餐。

至于蜂蜜果酱,完全是这段时间里太缺乏维生素的摄入,急需要补充一些。

再说了,面包配果酱,又是另外一番享受。

马丁当然不会像原主人那样再作践自己。

即便前路晦涩,充满阴霾,也得给自己加点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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