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好,诸将分头行事吧。”
军议结束,骆永胜回了一趟家,向温珺打了声招呼,看到桌上有一锅粥,顺手给自己盛上一碗。
“朝廷的大军已经来了,宁海军更是即将抵达金溪湖,一旦跨过来,那么便离着南昌不到二十里,为夫要去泾口跟宁海军打一场。”
说着惊心动魄的话,却用着轻描淡写的语气,仿佛他骆永胜不是去打仗,而是去踏青。
温珺两手攥死,几次张口都没能说出话来,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段时间,南昌城里风言不断,早就传进了她耳朵里,知道朝廷派来了平叛大军几十万。
几十万啊。
所以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总不能劝自家夫郎投降吧。
若是投降可以活劝也就劝了,但温珺也算是读过书,知道这事投降比不投降还可怕。
战死沙场无非矢刃加身,而一旦投降,可是要千刀万剐的。
“放心。”
喝完粥,将碗筷放好,骆永胜展颜一笑:“为夫视来犯之敌如土鸡瓦狗,此去泾口,旬日之内就可破地,等我回来。”
本想给温珺一个拥抱,可甲胄在身有点笨重,便干脆挑起小娘子的下巴,吻上一口。
“哈哈哈哈。”
意气风发的骆永胜大笑着转身离开,帅府外,侯、周二将已经候着了。
街道之上,两部五千大军列阵分明,雅雀无声。
而在街道两边的民舍内,不少百姓探头探脑的窥视着。
“好英武漂亮的甲胄啊。”
有小伙子念叨了一句,脑后就挨了自家老爹一巴掌:“瞎说什么呢,那是叛军。”
“什么叫叛军。”
嘟囔一句,小伙子并没有收回目光,继续两眼冒光的看着:“前些日子报上不就说了吗,咱们现在是大楚,年号是正统,所以这是王师,不是叛军,看这甲胄多漂亮,这军容多神俊。”
有道是三观跟着五官跑,大小伙子血气方刚的岁数,一眼就爱上了这支讨逆军,哪还管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似乎是感受到了这一股子炙热的目光,翻身上马的骆永胜偏首往视,正好四目相对。
虽然相隔甚远,面容难瞧,但骆永胜还是笑了笑。
一勒缰绳,扬声道。
“南昌的父老乡亲们,今日,伪宋发兵二十万来讨孤,可天命大义不在伪宋,莫说二十万,便是五十万、一百万,孤也当一战破之。
今日众乡亲且拭目以待,看孤如何以五千军赴那泾口,破伪宋十五万大军的。”
身边的周柏听得迷糊,小声道:“王上,宁海军只有四万人啊。”
自古打仗,都是进攻方少了往多虚报,目的是恐吓守备一方,五十万敢报一百万。
而防守方则是绞尽脑汁的把进攻方可战之兵砍掉。
什么不服水土、老弱病残之类的,五十万东减一点西减一点,也就只剩个三十来万,目的是安抚自己人。
可到了骆永胜这却反其道而行。
明明宁海军只有四万,骆永胜却一口气报到十五万。
“四万也好十五万也罢,反正咱们打输了也是死路一条,那就干脆往高了报,能打赢的话,则南昌百姓便信我军是王师正统,自有天佑。”
骆永胜说出自己的盘算:“我军只五千,却可破十五万大军,这还不叫膺受天命吗,哈哈,孤就是孙吴再世,日后好聚民心。”
自家这位主子,可是真会算计啊。
侯周两人算是服气,抱拳道了句王上英明。
“英不英明的以后再说。”骆永胜举臂,大喝道。
“开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