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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非同寻常的老帅哥!

在崔宗之的介绍下,李昭上前叉手行礼,同时和老帅哥对视一眼,瞬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心跳加速、头皮发紧,两只膝盖则开始发软,仿佛眼前坐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明,让人见到之后,有一股忍不住想要跪拜的冲动,怎么会这样呢?

好在李昭穿越前当过兵,凭着一股军人特有顽强意志力,硬是挺直了膝盖,稳住了情绪,没有一丝一毫的失态。

接下来,李昭又向梅夫人、冯管家叉手行礼,虽然后者是个奴仆,却给人一种不敢轻视的感觉。

“不错,仪表堂堂,气宇轩昂,心志更是坚如磐石,老夫很久没见到这样的少年郎了,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嗯,这是你的犬,体态威武,目光灵敏,一看就不是凡品啊,一百两黄金卖与老夫如何?”

老帅哥打量李昭一番,称赞的点了点头,随即目光落在了夜叉身上,一下就看入了迷,赞不绝口的同时,竟然提出要购买。

“抱歉,不卖!”

“三百两黄金?”

“不卖!”

“一千两黄金?”

“不卖,绝对不卖,夜叉与我犹如兄弟一般,就是搬出金山银山,我也不会出卖兄弟的,请前辈不必再说了。”

老帅哥不断加价,李昭一个劲的摇头拒绝,还用手摸了摸旁边的夜叉,后者则用头蹭了蹭李昭的小腿。

一人一犬,亲昵之情,溢于言表。

老帅哥显然不甘心,刚要开口继续索取,旁边的梅夫人开口了,声音犹如黄鹂鸣叫一般悦耳:“古人有云:贤者不炫己之长,君子不夺人所爱,夫君一向心胸开阔,今日又何必强求他人之所爱呢呢,再说了,妾身听闻,灵犬一生只认一主,若是离开了玉郎身边,恐怕这只灵犬也就废了,那样岂不可惜!”

“嗯,夫人言之有理,老夫不再强求了……咱们开始斗鸡!”

在梅夫人的劝阻下,老帅哥不再打夜叉的主意了,并且重新打量了李昭一番,目光中满是赞许之色,重情义、轻财物,连一只犬都不肯出卖的人,就更不会出卖朋友了,这样的人值得深交!

与此同时,十几名随从把轻纱摘下,露出了笼子里面的斗鸡,一只只的羽毛油亮,鸡冠高大,精神抖擞……竟然都是精品斗鸡。

眼见于此,李昭不禁为之一愣。

要知道,斗鸡分为凡品、良品、上品、精品、极品五个等级,其价格各不相同。

如今在长安城内,一只精品斗鸡至少价值千贯钱,比之同等重量的金鸡还要昂贵,只有顶级的权贵们才玩的起,而且数量极为稀少,经常是有价无市,一只难求。

金姓老者带来十几只斗鸡,竟然全都是精品,由此可以推断出,他的的身份决不简单,不仅富、而且贵,还不是一般的小贵,而是贵不可言!

因为有一些东西,是金钱购买不到的,只有身居高位者才配拥有……他莫非是个郡王,又或者是亲王?

罢了,身居高位者又如何,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吗,死后还不是躺一口棺材、占一块地皮吗……人与人未必生而平等,可是在死亡面前却绝对是人人平等的,没有人能长生不老,也没人可以死上两回!

李昭很快摆正了心态,示意白馍、白日鼠把自己的十一只斗鸡亮了出来,同样个个羽毛鲜艳、精神抖擞,一点不比对方的逊色。

“少年郎,你这些斗鸡品相一流,是从那里买到的?”

“说来惭愧,晚辈当初囊中羞涩、买不起好的斗鸡,就买了十几只小鸡雏,自己一点点的喂养训练,让前辈您见笑了。”

“哦,这些斗鸡竟然是你自己喂养训练的……好手段、好手段,一点不比贾昌的本领差。”

“前辈谬赞了,晚辈怎敢与大名鼎鼎的‘神鸡童’相比呢!”

如今的大唐朝,只要是喜欢玩斗鸡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贾昌的,此人本是个贫家少年,却是天赋异禀、能够听懂鸟类的语言,尤其善玩斗鸡,被称作神鸡童。

有一次,当今天子—李隆基出巡,看到了贾昌的斗鸡表演,认为这个少年是人才,于是把他召进宫中,叫他专门负责训练宫廷斗鸡。

贾昌驯鸡水平真不是盖的,竟把斗鸡训练的如同精锐士兵一般听话,队列整齐,进退有序,经常在宴会上为权贵们表演节目,赢得了无数喝彩。

因此上,皇帝极为宠爱贾昌,赏赐金银无数,还把漂亮宫女赐给他做妻子,不知羡煞多少人,以至于民间流传一段诗: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

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现如今,老帅哥拿李昭和神鸡童子—贾昌相比,可见对他训练斗鸡的本领十分认可。

另一边,李昭在谦逊的同时,隐约从对话中感觉出来了,老帅哥似乎和贾昌很熟悉,莫非他带来的这些斗鸡,就是贾昌亲自训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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