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要抱起哈士奇的时候,这狗的毛尽数竖立起来,摸上去铁一般的坚硬,爪暴长数寸,锋利如刃,眼睛化为血色,透着一股凶悍之气。
“咦?”成南风惊异道,“变成丧尸犬了?”
“吼!”
哈士奇的吼声沉闷如雷,它笔直地冲进丧尸群里,利爪翻飞,血肉横飞,无数丧尸的头破碎,也就一分钟的样子,数十只丧尸被清空了。
“牛逼啊!!”
成南风拍掌惊叹。
哈士奇又跑回来,尾巴仍然摇得飞快,还是想往任行的怀里跳。
“停!”
任行竖起手掌,哈士奇果然不动了,舌头伸得老长,一脸的讨好。
“坐下!”
任行手往地上一指,哈士奇果然坐下了,特别听话。
“难道在副本设定里,我是它的主人?”任行发出疑问。
成南风则跟任行的看法不同,他道:“不,你是它的同类。”
“死一边去!”
成南风嘿嘿笑了笑,说道:“既然是主人,就该起个响亮的名字,总不能那狗那狗的叫吧?”
任行觉得成南风话里有话,他总觉得成南风想给够起的名字是任性。
他决定先反击。
“老成,你说得对,是要给它起一个响亮又朗朗上口的名字,就叫老成好了,我叫习惯了。”
“……”
成南风憋的很久说不出话,最终,他决定用年龄来压人,怒道:“能不能尊重一下老人家?能不能尊重?”
“你也没给人那种让人发自内心尊重的……”
“你再说,信不信我趁你睡觉往你杯子里投毒?”
任行嘴角抽搐一下,闭上嘴,不往下说了。
“你小子总把我想得那么坏,我就是给它起个正常的名字,你以为我会用你的名字来命名吗?你觉得我是那种无聊的人吗?”
任行很想说是,但他忍住了。
“在它发生变异时,它的名字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了。”成南风轻咳一声,说道,“就叫钢铁加鲁鲁吧。”
钢铁加鲁鲁……
“这他妈是个正常的名字?”
任行忍不住爆了粗口,他立即深呼吸,示意自己要平心静气。
“响亮,朗朗上口,还透着一股霸气,衬托出它的牛逼,多好。”
成南风对自己起得名非常满意。
“行,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任行深感无力的时候,天空忽然有轰隆隆的声音,一架直升机缓缓飞来,一个金发美女正在用手里的照相机对街道连拍,她用照相机的显示屏发现了任行,指着任行大叫道:“凯里,那里有个人!有人!!”
直升机的高度不高,经过一座大楼的天台要折返去救任行,突然一沉,天台上有数不清的丧尸,跳起抓住了起落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