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个小哥哥好会撩啊!是钟声的新成员吗?”
“小哥哥快看我,我可以!!!”
全场一片躁动与喧嚣,周围都是粉丝们的尖叫声。
乔念看着霍烬递来的玫瑰,耳根发烫,抬手接了过来。
指尖碰到他有点发烫的手,就像是通了电似的,乔念觉得自己的食指有点开始发麻。
“ your hands up!!”
舞台的中央大灯亮起,一年轻英俊而朝气蓬勃的男人抓着话筒,忘情地朝台下喊了一声。
粉丝们情绪沸腾起来,也挥着双手,齐刷刷地尖喊,“良州!良州!我爱你——!”
男人肩背着电子吉他,里面穿着件无袖白色T恤,外披带有亮闪和细柳钉的黑色朋克外套。
他低头随性地弹了段合声伴奏,脚轻踩着节奏,那头耀眼的银发随着他身体节拍而轻轻晃动着。
等他再次低头靠近话筒,歌声就毫无突兀地切入,很快成为整支乐队的主旋律。
他一举一动都充满洒脱率性,就连简单地半脱下外套,和将吉他别在身后,都带有摇滚的潇洒,毫不流气。
谢吱呆呆地看着台上的人,在她后面,都是一群十分狂热的粉丝,涨红着脸,大喊着,“良州,我爱你啊!!”
她觉得耳朵生平第一次被炸得突突响,她看着台上忘情演出的男人。
第一次觉得,原来声音能那么极致狂热。
“嘿,宝贝们。”
一曲完后,陆良州握着话筒,桃花眼带着笑意,光芒潋滟,眼尾似有流光,自带股少年风流气。
他声线穿过话筒,磁性而带着慵懒,像具有重力的吸引,令人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