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妈妈去县城,当天回不来。
路程太远,而且是山路。一去百里,来回就是两百里。今天去,明天儿才回的来。
到傍晚时候,夕阳快要从山头上落下去,大壮三兄弟也还没回来——经常这样——青冈树并不好找,尤其花妈妈还不准他们进深山。
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
便找着了,砍伐也不容易。
这树质地太密,砍起来崩手。
倒是小虎,偷偷摸摸来了。
说:“累死我了...”
他累的双腿打颤,浑身汗淋淋的,像一根面条。
“还没挑完...”
他这么说着,瘫在了门槛下。
胡刮皮家的大缸陆恒知道,那缸子,比一个成年人高出半头,能装下二十桶水。小虎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要他挑满十三缸,劳动量多大可想而知。
不过当陆恒端出来一大钵子肉骨头的时候,那香喷喷的气儿还没到呢,小虎就蹦了起来,两眼发光,口水滚动:“肉!”
陆恒笑呵呵把钵子塞进他手里。
“有肉吃!”小虎哇哇大叫,吃的满脸是油:“真香!”
陆恒没给他弄太多——不是舍不得。经常不吃肉的人,猛地一顿吃太多对身体反倒不好,轻则拉肚子,重则生病。
啃了两大块肉骨头,小虎哈着气,神色无比满足:“真好吃...”
然后他忽然一骨碌爬起来:“恒哥儿,你哪儿来的肉?别是花妈妈存着过年的,你拿来吃了,等花妈妈回来,定要揍你!”
又拍着胸口:“不过你放心,我就说是我偷偷把你们家肉吃了,花妈妈要揍人就让她揍我。我不怕,胡刮皮经常揍我,我也没事。”
陆恒锤了他一下:“放心吧,不是阿妈留着过年的肉。”
他说:“阿妈刚走不一会儿,忽然来了只野猪,不知怎么的倒在了家门口,我就给它扒皮拆骨,炖了一锅。”
小虎一听,瞪大眼睛:“有这么好的事?”
陆恒很认真的点点头:“的确是件好事。”
小虎道:“山里的野猪凶的很,猎户张大叔说野猪比老虎还凶呢。”
倒不是野猪强过老虎,野猪也只是老虎的食物之一。但对于人来说,野猪的威胁比老虎大。
老虎见着人,多半不会招惹,反而躲避。但野猪若遇着人,则不一样,野猪脾性大,又成群结队,若有人惹它一下,它立刻就会发起反击。
小虎露出羡慕之色:“要是我家门口也来一头野猪就好了。”
陆恒失笑不已:“你回去可别乱说,别让胡刮皮知道了。”
“才不会让他知道呐!”
说了几句话,小虎匆匆的走了。他还得去挑水。十三缸挑不满,今晚上甭想睡觉。胡刮皮就有这么狠!
天快杀黑的时候,大壮三兄弟终于回来了。
小壮走在前面,大壮走在后面,他们两个抬着一捆十几根不大不小的青冈树干,二壮则在中间,溜溜的偷懒。
陆恒便说:“二哥,你又偷懒了!”
他本源封闭、精神蒙昧时候,便是这样。每每看到二壮偷懒,他就要说。
二壮只是嘻嘻笑。
小壮是不在意的,他也只是笑。大壮便嚷嚷着:“老二最喜偷懒,每每如此。”
三兄弟的性格,几乎是一目了然。
大壮就是最普通的平凡人那种,二壮则略油滑,小壮则是真正的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