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longcheng-china.com
字:
关灯 护眼
龙城小说网 > 大周守门人 > 26、禁足七日
推荐阅读:

26、禁足七日

五更时分,随着宫内保章正的宣布,大周皇朝文武百官分为左右,进入了大周皇朝的权利中心大庆殿!

仔细观察,万太师,柳老令公这样的三朝元勋并没有入殿,原来是当今景佑帝体恤老臣,特别批准,如无要事禀报,这二位可以不上早朝。

随着景佑帝的近侍一声高呼,身着十二金龙袍的景佑帝来到了大殿,群臣叩拜三呼万岁!

朝拜之后,便是每日早朝的正常流程了,先是鸿胪寺官员先出列,上报入京谢恩、离京辞官的人数。

这些官员,都需要提前报备给鸿胪寺。如果这些大臣有位高权重或者有功劳者,皇帝如果召见,那么他们便会入殿觐见。否则,就只能在外面行五拜三叩之礼。

如果此时边关有军事活动,接着便是上奏边关战报。

接下来,便进入主题,上奏政事。

在大周皇朝,共有两个言官系统,第一个是在前朝保留下来的御史台,而到了大周皇朝,当年的太祖皇帝别出心裁的又弄出了一个职权相似的知谏院。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大周皇朝的官员们将御史台与知谏院合称为台谏!

说白了,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言官!

此时一名言官双手持笏板走出班列,朗声讲道:“臣霍时中启奏!”

“准!”

霍时中个子不高,身材也有些消瘦,最引人侧目的还是他的那两撇八字胡。

此时的霍时中表情平淡,开口说的话,却一点都不平淡,因为霍时中一连参了好几个人。

首先参的便是当今太保柳弘信,理由是对方滥用职权将自己的女儿安排到了皇都府衙做班头,这与礼不合。

第二个参的是当今皇都府尹吕锦之,判案不明,导致楚欢在皇都府衙门口杀妖!

第三个参的则是楚欢了,与上一个理由一样,楚欢竟敢当街杀妖,目无法纪!

大殿上众臣纷纷低头面无表情,大周皇朝的言官就是这么的尿性,管你是太保还是太师,就连景佑帝,只要他们认为做的不对,也敢扯着脖子跟景佑帝大声的争执。

吵急眼了,甚至口水都有可能喷到景佑帝的脸上。

这里面其实是有两个原因的,第一个吗,自然还是大周皇朝的太祖皇帝定下来的国策崇文抑武!

而崇文抑武的具体表现之一,便是‘与士大夫共天下’,‘刑不上大夫!’

太祖皇帝打下大周皇朝之后,为了抑制武将的权利,便提出了‘与士大夫共天下’的理论,这话可是直接戳中了儒家的G点,这也是儒家能够在大周皇朝飞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至于‘刑不上大夫’,简单的理解就是当初太祖皇帝曾定下国策‘不得杀士大夫上书言事者’,这就给了言官们充分发挥的空间。

另外这个大夫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便是儒家六品游艺境也被称为大夫!

也就是说,只要你修炼的是儒家体系,而且已经到了六品游艺境的境界,同样不会对你上刑.......当然了,这里面肯定是有一些更加详细的规则的,在这里就不一一解释了,到了后面自然清楚了。

不管怎么说,大周皇朝的言官就有一个特点,怼天怼地怼天下,就没有人是他们不能怼的。

其中怼的最多的就是武将。

对于这点,大周皇朝的武将早已经见惯不怪,所以即便是现在霍时中参了柳老令公柳弘信一本,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基本上每隔几天柳老令公就会被这些言官参上一本。

吃饭睡觉参柳弘信,是大周皇朝言官们的基本操作。

景佑帝对此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真正关心的是霍时中所讲的第二,第三道奏本。

吕锦之的事情次之,楚欢的事情最重要。

当初在万胜府见到楚欢,景佑帝还是非常欣赏这个年轻人的,谦逊,低调,一门心思之在读书,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读书人。

现在霍时中竟然说对方敢在皇都府衙门口杀人?

这让景佑帝有点不能相信:“霍爱卿你是不是说错人名了,楚欢朕还是见过的,此子温文尔雅,且只是一个八品予知境的秀士,怎么可能当街斩杀妖族呢?”

霍时中面不改色,沉声讲道:“楚欢之所以能够当街斩杀妖族,是因为他的手中有石鼓书院教习给予的‘笔落法现’.......”

随后霍时中将自己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完完本本的禀告给了景佑帝。

景佑帝听完之后,脸上露出了震惊的表情,没想到在皇都城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霍时中,言官虽有风闻奏事之则,但你又怎可胡言乱语,吕锦之判案证据确凿,怎么到了你的口中却成为了袒护妖族了呢?”

此时刑部走出一位侍郎大声讲道。

“臣身为言官,做的便是将自己所听,所闻告诉陛下,程惕安你如此激动作甚?”霍时中根本不在意程惕安的态度,直接开怼。

程惕安道:“便是如此,尔等也应该有自己的见解,吕锦之在白煞一案中共传召了三名证人,证人口供中皆已表明白煞是被迫自卫,明明是楚欢自己目无法纪,为何要说吕锦之袒护妖族呢?”

霍时中淡然一笑,道:“那程大人可知,程惕安所传召的那三位证人,全部都收了白煞的银两?”

程惕安脸色微变,事情不是不知道,但他认为霍时中并没有证据。

“你可有证据?”

霍时中仿佛是一直在等着程惕安这么问,此时直接讲道:“自然是有证据的,臣已经请了当时村庄内几位老人,他们皆可以作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