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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商路打通

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大将罗霄,对很多人来说,是个极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国演义》所赐,三国故事深入人心,三国这段历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欢迎程度,放眼几千年历史, 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确实写的挺出彩的,所以传播力才能那么广阔深远。

但实事求是的说,《三国演义》漏掉了三国时代很多超级牛人。

举例说明:

魏国的超级谋士戏志才,这才是顶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儿子曹冲,他才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 有他在, 其它儿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机会。

而《三国演义》说曹操最爱曹植, 这根本就是胡扯。

他对其他儿子的关爱,和曹植没啥区别,但后来对曹植的打压程度,可以说是变态级的。

当然曹植自己也确实找死。

那是三国时代的事,这里不细说。

蜀国的超级猛将陈到,他的事迹全被移植到赵云身上,变态猛人。

吴国的贺齐,数一数二的猛人。

而这位罗霄,字公盟。

精通孙吴兵法。

其它事项为了节省篇幅,不必细说,只说一件。

罗霄将军参议都督中外诸军事,集义士于东兴,作大堤,筑两城。

魏帝曹丕命大将诸葛诞起大兵气势汹汹围攻两坞,企图打坏大堤以遏诸葛恪(吴将,诸葛亮侄)。

罗霄不慌不忙,设下奇计, 率兵与敌人战于长驱, 魏兵惊退。

此君勇猛,人们却称他为罗智万。

意思就是说,这位猛将有上万的智慧。

可见人们有多尊敬他。

幸亏他没达到韩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没机会被这猛将系统招到了。

他的胡须很长,时人又称他为须将军。

这位大哥特别会抓战机,一枪挑死敌皇,就像挑着羊肉串一样。趁敌军心寒胆裂之际,他决定让又饥又饿的敌人那已经降到冰点的士气,直接降成负数。

“主公有招神之术!杀这帮草芥如屠猪杀狗!儿郎们,杀光这帮狗贼!踩着他们的尸体喝酒!”

己方士气涨了。

敌人士气崩了。

招神这种比吹牛还荒诞的话,一旦变成了现实,把正常人吓疯,真不是啥新鲜事。

花木兰立刻下令反杀。

虽然人数比对方少,但仍然是围着对方打。

象兵也重新休整,从后面扑上来, 横冲直撞。

最初,交趾兵这样想的,走入绝路,就往死里拼吧,能拼成啥样是啥样。

这种心态只维持了十分钟,就消失殆尽了。

因为大象的撞击力太狠了。

皇帝一死,整个军队都没了主心骨。

如果皇帝先死,大将皇太弟李环成活着,也行啊。多少也有点凝聚力。

但最坏的结果,就是这俩头号人物全死了。

别人没能力镇住这么多人。

至于裨将,每个人令出一方,彼此不相统属,谁也指挥不了谁。

最后越打越乱。

士兵们都不知道该听从谁的号令。

干脆打烦了,兵器一丢,下马投降,爱咋地咋地。

破窗效应一形成,投降的人越来越多。

没能力吃掉对方。

甚至即使以损失惨重为代价,打败他们,又能怎样?

对方往城里一躲,光饿都能饿死他们。

都不用提什么坚壁清野,现在这个季节,本就没有粮食可供收割。

投降至少可以免死。

随着最后一位禆将请降,这次远征战争,以侵略者大败亏输,守夜人大获全胜而告终。

为了防止造反,所有敌兵全部收缴兵器。

被守夜人分散编组,带到大离境内,充当史斌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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