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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困在钢铁里的人

【——三月三十一日记。】

【主讲人:裴罗庚·霍克伍德】

【书记员:朱可夫·霍克伍德】

两兄弟登上战场时,在一辆军车里相聚。

三百六十五个日夜之后,他们回到了酒馆。

哥哥朱可夫的右眼蒙着一层黑面纱,断臂的旧伤在隐隐作痛。

弟弟裴罗庚身上带着战斗时留下的十六个弹疤,伤痕有新的也有老的。

一个从军人医院的病床上爬下来。

一个从法庭的审判席位上放出来。

哥哥是英雄。

弟弟是逃兵。

回到热闹的酒馆大门前。

他们从军车的尾门互相搀扶着,讨论着军车的两条铁轮。对酒馆里的预备役兄弟们指指点点。

朱可夫面无表情,打量着战车的新结构,为了应对西线复杂的泥沼地形,前轮换成了摩托车的红色钢圈铁轮。

他想起了一些事,于是和弟弟说。

“我说……裴罗庚,我的意思是……我……”

有太多太多事情一言难尽。

等哥哥整理好思绪,终于把心底的疑问句,都变成了感叹句。

“真是该死……”

——就是为了这两条铁轮,为了这两颗圆滚滚红彤彤,工厂加班加点生产出来的“兽瞳”。

——为了两个探雷兵的尊严。

——为了几颗子弹,一条森七七。

——为了一把钻石。

朱可夫失去了一只眼睛,一条手臂。

还有一个本来应该成为战斗英雄,却变成逃兵的弟弟。

朱可夫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能一直陪伴在弟弟身边,弟弟绝不会变得如此落魄,以至于家族蒙羞,以至于民族蒙羞。

裴罗庚显得很沮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的兄弟。”

朱可夫安慰着弟弟:“我知道你很伤心,有很多人会骂你,还会来伤害你——

——樱花城里,没人看得起俘虏,更看不起逃兵,我在医院里认识了不少病友,他们恨不得立刻拖着残躯投入战斗。”

裴罗庚让哥哥住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我们说的不是一件事,兄弟——

——我们说的从来不是一件事,我见过祖国人民的战斗热情,我有两个学弟还没有达到参军的年纪,他们为自己的年轻而懊恼,在姑娘们的嘲弄下相约在蔷薇大桥下投河自尽。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不为此感到羞耻……”

他们都是军校出身,读书认字,更懂法律。

在樱花城里,你找不出比他们更文明,更开化的几个人。

哥哥朱可夫疑惑地问:“你看起来很沮丧,裴罗庚,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说来听听吧,把你的事情都分享给我,我来给你当书记员。”

弟弟裴罗庚的眼神已死。

他扶着哥哥的残废之身,两人齐头并进,挤进热闹的酒馆里。

稍等一下——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你回到【恋人】一卷的第二章。

章节的名字叫Great Day。

这一章回中详细地描述了酒馆和樱花城坊间民家的生态和风貌。

我们不做复读机,不用再描述一遍。

除了凶神恶煞的宪兵队以外,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人们齐聚一堂,像一年之前,两兄弟和老板娘奥黛丽把酒言欢的场景一样。

酒吧的名字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两兄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拿上菜单,点好饮食。一切安排妥当。

在嘈杂喧闹的环境下,在热闹时,说起冷酷的事。

弟弟给哥哥倒茶,哥哥给弟弟倒酒。

他们像是两头三色豺,在舔舐着氏族同胞心头的伤口。

朱可夫用左臂执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不妨碍他的记录工作。

“你可以开始了。”

裴罗庚说起自己的故事时,眼里终于有了点生机。

“和你分开以后,我被游击队抓住。”

“他们折磨你了?”

“没有。”

“他们给你穿裙子了吗?”

“没有那么可怕……”

“我听战友说,如果红毛土著抓到米特兰士兵,要用刀片做一条裙子,烧得滚烫发红,再套到战俘身上。”

“那是谣传。”

“真的吗?”

“我没心情开玩笑,哥哥。”

“好吧……咳……好的!好的你说。”

“我和一个空军飞行员关在一块,这些事情我都在书信上写给你看了。”

“是的,我收到了你的信,和这个阿方索尉官分别之后,你去了哪儿?”

“身为俘虏,按照《皇后公约》的规定,第三师团用两车粮食把我换了回去。我回到了部队里。”

“然后呢?”

“宪官认为我是军队里的耻辱,把我分到了第三区。”

“第三区?”

“是的,就是工兵团里的第三区集中营。任务是排雷。没有排雷工具,用肉身去排雷。”

“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你!”

“我的生命得发光发热,对吗?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两车粮食?哈……”

“弟弟!你的长官是谁?!我要去告他!我要弄死他!”

“不,哥哥,我的长官对我很好,他叫布朗,已经战死在伤心河。”

听到此处,朱可夫终于意识到某个事实。

自己的兄弟,身上经历的事情,可能远超出他的想象。

他没有当过逃兵,更没有当过被抓回来的逃兵。根本就不知道战场上,集中营里的战友到底在做什么工作。

他在战争前期就光荣负伤,英勇退伍。

战争中后期的炼狱,他见都没见过。只在广播中听过。

弟弟裴罗庚接着说:“我在第三区待了两个月,有兴趣听听我的见闻吗?”

哥哥朱可夫捏笔的手在出汗,“你给我说说,不用太详细。”

裴罗庚放下茶杯,眼睛里的生机在消散。

“战争持续得越久,士兵就越年轻,一开始我们还能看见一些红发的森莱斯年轻人对吗?”

“是的。大概十五六岁。”

“排雷兵永远活跃在前线,我处在第一军三师团的步兵排组里,为坦克开路,我的战友教我如何活下去,我前后向六个老师学习,学习处理地雷的火鞘和击发装置,怎么把炸弹从泥土里认出来。”

“然后呢?”

“到了后来,我发现,与其去对付地雷,不如对付这些年轻人,我用米特兰的特产,扑克牌和糖果去贿赂俘虏,再找到游击队里的小孩子,和他们学森莱斯俚语,扮成一个列侬人,偷偷把弹壳卖给军火供应商,再从军火供应商嘴里问出地雷的运输路线,这种易爆品很难储藏,一般运到哪里,就埋在哪里,我知道这一点,就能活下来。”

“真聪明……我的弟弟!你真聪明!”

“不,这些都是老师教给我们的,你忘了吗?”

“对!这是修斯老师教的!说起来修斯老师去哪儿了?你还记得他的行踪吗?”

“不记得了。他是芙蓉城的列侬人,被宪官抓走了,现在应该被处死了吧。”

“那就不提他了。”

“好的,那就不提他了。”

说回正事。

裴罗庚又讲:“离开第三区之后,我回到了冲锋队。又有了一批新的战友。”

朱可夫:“感觉怎么样?”

裴罗庚:“很不好,哥哥……我感觉很不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简直是糟糕透顶。”

“他们敢欺负你?”朱可夫拧眉暴躁。

裴罗庚摇头挥手:“不是的,我失去了他们。”

朱可夫疑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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