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末的夏夜,许多关于遇见和离别的故事又上了眉头,紧促之间无法入睡。都市一天的聒噪没有停歇,夜宵的炒锅声、超市喇叭叫卖声、马路上机车声不断。心底一道天边的眷恋开始风起云涌。十年前后,多少人已经不在左右,哪怕那些山盟海誓,也没能细水长流。
翻开手机鼓起勇气,终于很不要脸地对那个心仪已久的女孩说:“仙仙,做回我的女朋友吧。想了很多,一生很短,如果连喜欢一个人都要藏着掖着,那是多么痛苦的事;如果喜欢一个人都不敢表达,情感还有什么意义;如果我们之间没有过多交集,相忘于江湖只是迟早的事。”
另补了一句:“你可以用沉默来回避这个问题,这样我们不会产生不适。如果你喜欢别人,我也祝福。”
产生不适?明明自己没有信心才会勇敢一步后又退避三舍,怕把对方后路堵死。这种习惯性地胆怯表达,我早已料到事事如前。永远学不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你突然说这种话。”附加一个抿嘴的表情。
这句久违的沉默,竟是我意料之外的一种恰到好处的回应。没有丝毫让彼此感到不适。
我以朋友的名义从初一到大学毕业默默喜欢她十二年,然而我们上的是不同的大学,城市也不同。说是默默喜欢十二年,大学里,我却谈过一段三年的刻骨铭心的恋爱,她也谈了一段短命的恋情,我们同病相怜的地方都是被人抛弃。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彼此的父亲都是因病去世的。
“李秀仙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还有啊你什么时候恋爱的我都不知道,刚听说你就分手了。”
那会她还只是在读大一,而我是大二,原因是高中毕业那年她重病住院,推迟了一年才上的大学,从这个角度讲,我还算得上是她的学长了。
仙仙在视频里低头擦泪。她的难过总是不动声色的,连抽噎都没有。这是她父亲走后,我第二次看到她这样的哭泣。有的疼痛哭得惊天动地后骤停了,但远不及沉默无声的刺痛,绵延不绝。失恋就像这样,一个雨季,一个雨季地冲醒你,空气里还夹杂着浓郁的花香压抑你曾知觉的芬芳。
当时我还在热恋中,完全无法体会失恋的感觉。我用自以为是的阳光洒脱安慰她一切都会好起来,就恨不得用这样的诗来点醒她: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只是想不到这样的道理,竟成了至今单身的我拨乱反正的高雅理由。
我毕业失恋的一个月后,从学校站了八个小时的火车到她的学校。她比我想象的要体贴和大方,非要请我吃顿饭。在深痛里似乎还没能收回魂魄的我,把这样的友好当做了理所当然。没想到那时候起她对我已是默默喜欢。
“黎城,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距离我从她的学校回来后才不到半个月。
“你发的什么?我没看见。”
我是那般得意于一个自己暗恋了近十年的女孩如我所愿地喜欢上我,并且主动表达。这跟梦境般美好没什么分别。
尽管知道短期内这样的接受表明了是种很强的情感寄托。但是,我们还是热恋了。
有谁告诉你分手了不能马上去找另一个人恋爱?告诉你那是饮鸩止渴?
有谁告诉你在喜欢你和你喜欢的人之间,宁可选择喜欢你的那个人?惊喜的是,恰恰那个人又是你曾喜欢的。
有谁有资格对爱情本身需要修炼,需要峰回路转才遇到对的人,这样的道理评头论足?
当时的脑子里只有三个字——勇敢爱!
可我还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一个人。前女友陈芝寒毕业后迅速嫁人,这样的打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我和陈芝寒刻骨铭心的三年都被另一个人的介入变成笑话——我们深爱的三年,不如第三者的三天。无外乎令我成了最大的笑柄,最惨痛的备胎。
想到这些,动情就成了胆怯。虽然回应了秀仙:“我愿意。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互照顾,一起成长的恋爱吧。”
然而情深缘浅的我们,最后还是因为她家里人对我家庭条件的芥蒂而消亡。
我讨厌她的毫无主见;甚至觉得她对感情是这般儿戏,全凭一时兴起;她是这般名利;她是这般家宝女。青青河边草,风吹哪边哪边倒。
然而两个人都已经了解彼此到了这般程度了,十多年了,如果以这段短命的恋情为由而从此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的话,未免过于绝情,我们都是这样想的。所以藕断丝连。连的多是沟通工具,见面吃过几次饭,只是后来无论见面还是工具交流,次数都越来越少。
我们矫情过,想过春风吹又生。
最后一次见面已是凌晨,年夜的影院里,我和仙秀随人群散去。
“吃点东西吧。”我紧张地抖起一根烟。平日里不抽烟,现在无非是掩饰表达能力的虚弱。
“我不饿。你吃。”一向早睡的仙仙没有急着回几十公里外的家。兴许我们彼此已是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