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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满载而归(二)

与此同时,今日出门卖栗子的每家每户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他们穷,傻,脑子笨,不认字,可他们知道感恩,知道这米面究竟是谁带来的。

这么多粮食,纵然林先生说不要,可他们也不敢全收。

拿在手上,烫在心里。

祝初瑶摆好饭菜,端上米粥,心绪不宁地看着桌上的烛火。

她今日进城去找一位闺中姐妹,说些姑娘家的悄悄话,谈论最近的七夕诗词。

那首写在她的花灯上的《鹊桥仙》,不知为何竟然流传到了城中,由怜卿姑娘在醉仙楼和沽月楼吟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席卷江州城。

她自幼饱读诗书,虽然身处偏僻村落,但名声极佳,和苏怜卿,洛芷二人齐名,怎么会不懂《鹊桥仙》在七夕词中的地位。

只是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林榛的一言一行,她都看在眼里,自从大病失忆后,他就举止大变,一改书呆子作派,虽然做了许多神奇的事,可也多了许多读书人不耻的东西。

比如偷懒,没事就在院子中一躺,最近做了学堂先生才收敛一些。

还有贪财,平日里一文钱都舍不得花,靠着与村里人下棋玩游戏,赢了不少菜。

三婶塘里的鸭,二狗家的鸡,没少被他霍霍。

可就这么一个不像书生的书生,在短短时间内创造了数个奇迹,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仿佛都可以解决。

《鹊桥仙》也是,明明是她看着他信手所作,却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才情,她今日进城,听到不少才子为之折扇,放言此生不在做七夕词,更有才女在不知道作者是谁的情况下,为之倾心。

一天之内,全城的才子佳人都在讨论下半阙究竟写了什么,作者会是一个何等才情的奇人。

而且《鹊桥仙》用情至深,不可能是毫无情感经历的人写出,祝初瑶也怀疑过,林榛是不是还有一位爱而不得的女子,只是因为未报救命之恩,无奈之下娶了自己,后来又惨遇失忆,心中只记得有一个重要的人存在却思之不得,万般烦恼之下,才写出了这阙词。

不知真相是否如此,更不知是哪位女子如此幸运。

也不知,那位女子,和她比起来,怎么样……

祝初瑶的思绪渐渐飘远,吱呀一声,林榛推开木门,迈步进屋。

他顺势往椅子上一躺,翘着二郎腿,不断哼唧。

自从穿越以来,他还从没走过这么远的路,虽然重物全在二狗的身上,可他怀揣五十两银子,也算徒步负重了。

祝初瑶看到他的懒散模样,捂嘴轻声一笑。

若是让城中的那些才子佳人们知道,他们心中才情无人可比的奇人就是这幅模样,该做何感想。

不过短时间内他们是不会知道了,林榛也不知道他莫名其妙就成了无数才子敬佩,无数才女倾慕的偶像。

此事只有祝初瑶知道,但她不打算对任何人说,这个秘密还是交给时间揭晓。

作为一个妇道人家,就算没有实质关系,又有谁会把家中的相公推出去,引来无数为之倾心的女子呢。

还没等林榛的屁股坐热,门外就传来阵阵敲门声。

祝初瑶起身开门,看着门外扛着米面成排站好的村民们,惊讶地张开小嘴。

她才一天不在村中,他们做了什么?不是去城里卖栗子吗,难道去抢了城中粮铺?

二狗和萧大郎站在门口,两人脸上带着同样的憨笑,喊道:“先生,这些米面……”

林榛躺在院中,挥了挥手,没等他说完就打断道:“拿走拿走,这都是你们该得的。”

看他们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打着什么主意,他看着祝初瑶的背影,轻声道:“回来吧,别管他们,我们先吃饭,我都要饿死了。”

祝初瑶还是紧紧盯着他们扛着的粮食,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怎么听起来,这些粮食还和林榛有关?

眼看林先生不肯收下,他们只能调头劝说祝姑娘,“祝姑娘,你就收下吧,这么多粮食,我们真的不能拿。”

二狗放下粮食,作势就要跪下,祝初瑶连忙伸手拦住。

虽然还不明白什么状况,但她向来心肠软,看不得二狗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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