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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神秘书册

谢云河一怔,之后下意识的接过了他扔过来的空间戒指。按理说,这玩意应该是绑定的,除非得到允许否则不能由主人以外的人打开。可是他似乎解除了绑定。

也就是说,现在谢云河完全可以拿着这个戒指走人。但谢云河没有那么做,毕竟他的买时是生存,而他的举动虽然愚蠢,可却也表达了自己的诚意。

谢云河打开戒指看了一眼,发现里面都是一些食物和自己也具备的道具,甚至自己的要更好一些。但其中有一本表皮精美的书册却是让他眼前一亮。

“这里面的东西都可以给你!我只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合作,真的!我不要别的,只要活着回去,仅此而已!求求你帮帮我吧!”

谢云河慢慢的走过去,把他的身子给搜了一遍,没有发现武器以后,看看他,然后把戒指还给了他。

“我还没有兴趣当抢劫犯,但是……你戒指里的那本书是什么?为什么我没有?”

男人一怔,旋即立刻说道:“这是我自己搜寻密室的时候发现的,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

谢云河点点头,倒也没有客气,和他要过了这本书。男人将书递给谢云河以后立刻就友好的伸出了手,说道:“我叫明磊,你好。”

谢云河和他轻轻握了握,“谢云河,丑化说在前头,我们可以合作,但是一旦我发现你有背叛的迹象,我会毫不犹豫的……”

“你放心吧,这点判断力我还是有的,这一次期限是三天,只要我能活着回去就可以了。发现的宝贝和道具什么的全都给你。”

万幸,明磊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而谢云河也不是贪婪的人,两个人很快合作行动起来也是十分的顺利。而明磊也没有说谎,对于这死亡之岛,他具备着谢云河没有的知识。

到了傍晚左右的时,谢云河和明磊找到了一个正好背对海边石壁的山洞。

要通往这个地方,必须要在十分狭窄的路径上行走,而根据明磊所说,蛮鬼一个个都身形庞大,最大的甚至有四五公尺,所以他们是无法穿行这里的。

哪怕他们发现了,要穿行这里,势必也要在路上掉入大海之中。于是两个人准备在这里想躲藏一阵,如果顺利的话,一直躲藏下去也不是不行。

明磊似乎是个文人,赶了接近一天的路,找到了一个可以栖身的安全场所以后,明磊连东西都没有吃就直接趴地上睡着了。

围着篝火,谢云河则是安静的补充食物,之后没有休息,而是打开了从明磊那里拿到的精美书册。他总觉得这里面肯定会有什么线索,因为那表面华丽精密的纹路,谢云河总觉得十分的熟悉。

当他打开了书册以后,发现里面的页数都已经泛黄了,而估计环境也很潮,甚至有一点点的霉斑。但好在还能勉强看懂上面写的东西,谢云河就一页页翻看了起来。

这似乎是一个人写的日记,而这个写下日记的人的身份也引起了谢云河的兴趣。其中一段内容引起了谢云河的好奇心。而内容如下。

那一次的灾难结束近10年,龙屿岛还是没能完全地恢复过来。各行各业忙着从头开始,更新换代,大部分老百姓依旧没能摆脱战争带来的贫困与饥荒。

沿海的都城恢复的算是全国最快的,但依旧随处可见贫民窟。

这里的贫富差距拉得可怕,资本家可以盘下一座山为自己建别墅区,贫民窟的孩子却每天都在哭,大声地哭。有父母的等他们带着吃的回来就不哭了,没父母的,就哭到死为止。并没人会多看他们一眼。

战争给大街上每个行人的心房扣上了一层钢甲。死亡试图敲击他们的心壁,只得到冰冷沉闷的回答。

4年前我还不太了解这些,那时我只懂得人心险恶。4年后的今天,我理解了世道沧桑。

4年前我被家族赶出了家门,当晚被父亲用马鞭抽到昏厥,醒来后就躺在了贫民地带的一家小医院里。

我当时很绝望,最开始是因身上鞭痕带来的极度的疼痛绝望;然后因想起父亲立下决断时,家族数十人无一人愿意拉我一把而感到绝望;

又因想到我失去了家族成员的身份后,可能就再也无法见到暗恋了4年的那个女人而感到绝望;

最后,我走出医院,望着街上的进口蒸汽汽车、望着街角胡同里四仰八叉等死的流浪汉、望着镜子里满面泪痕的自己,因不知该如何在这世界中存活下去而感到绝望。

当时16岁的我,认定这将是自己人生中最绝望的一次经历。可如今4年过去了,我四肢健在,身上的鞭痕大部分愈合,不仔细看看不出痕迹,但背上,腿上残留的十几道裂开的口子,医生说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那大概会疼一辈子。

也真让医生说中了,每逢大雨之夜,我就躺在床上难以入睡。那十几道口子化作食人血肉的血红色蜈蚣,剧烈扭动着钻破我的骨肉,啃食我的脏器,一边沿着血管延伸到我的脑中,试图吸食脑髓。

这时我就会醒来,蜈蚣饱餐一顿后也早就回到了原本的位置。

窗外的雨肯定冰凉彻骨,但也很凄美,是希腊式悲情浪漫中一定存在的那种雨景。

我死死握紧拳,凝视着远方的一点。

我并不难过。

面对悲伤、疼痛、抑郁、愤怒、焦虑等等一切达到一定等量后就足以将人折磨致死的负面情绪,我却是非常的宽容,并且享受。

因为它们虽能经过我,但却绝不能侵占我,它们必将去向别处,寻找更加弱小好对付的寄主。

因为我,在四年前就成为了一个炼金术士。

我的老师告诉我,龙屿岛上下炼金术士也不过10人。其中半数还都和他年纪相仿,没几年活头了。老师在一年前病逝,也恰巧正是我几乎将他的本事全部吸收,足以出师的时候。

为什么老师会选我作为徒弟呢,老师说因为我有一个优点。

“你是被抛弃的家伙,被你的家人,被这个世界所抛弃的家伙。孤儿?他们可没被抛弃,他们只是单纯的命不好而已。而你,是实实在在地被你的家人抛弃了。我喜欢被抛弃的家伙,因为炼金术,本就不属于人类的国度。”

我起初不喜欢这个诡异,又有些冷血的老头。但渐渐地,我发现我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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