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阿力重返故乡,秋季活动的复赛被推迟了一天。
村民们听说从中城里来了位稀客,纷纷前来探望。
阿力孔武有力,性格爽朗,模样又不差——经过风吹日晒,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健康的小麦色——又是从中城来的。
在村民眼里,他几乎散发着光芒。
一时之间,阿力成了村子里最受欢迎的年轻人。
阿力一行人刚收拾完屋子,正坐下吃饭,满满一桌子饭菜,都是村民们来看他们的时候送过来的。
还没重新开火的厨房里也堆满了新鲜的果蔬,足够支撑到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
一个女人“唉哟”一声走进院子。
“唉哟,正吃着饭呢!”
她带着一种理直气壮的自来熟和一股强势的热烈风裹夹着雨滴般说不清道不明的走进院子。
曹力见她双眼一亮,站起来迎上去:“曹大娘!”
曹大娘笑道:“你离开村子的时候才十岁,想不到你竟然还记得我!”
曹力也笑道:“父亲经常提起曹大娘。”
其实曹起并没有在曹力的面前经常提到曹大娘。只是他离开了十年,重返故里一切早就物是人非。
只有像曹大娘这类人,永远保持着这种好事的热情,虽然风评不好,但对于他这个已经近乎于外乡的人来说,更容易亲近。
“曹大娘坐下一起吃吧。”同伴挪开一个位置。
曹大娘将手中两个竹篮放在地上,摆手道:“我吃过了,你们看看这个!”
说着她掀开篮子上的布,从里面拿出三小坛酒坛子出来。
每个酒坛子上都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曹”字。
“有酒!”他的伙伴眼睛一亮,立马接了过来偿了一口。
“怎么样?”曹大娘自信的问。
伙伴连连点头,毫不吝啬的夸赞道:“比镖局里的酒还好喝!”
“这些都是我闲来无事自己酿的,统共三小坛,都在这儿了!”
曹大娘一边说一边阻止他们,“先别忙着喝酒,再尝尝我这小菜!”
说着她又从另外一只篮子里摆出来两盘菜。
刚摆出来,菜的香味顿时勾起了他们肚子里的馋虫。
“这个不会只有两盘吧?”伙伴们问。
曹大娘挥手道:“这个多的是,你们要是喜欢吃,等你们走的时候,我给你们打包一些,在路上吃!”
伙伴们感动地说道:“曹大娘,您对我们实在太好了!”
曹力笑道:“兄弟们,你们有福了,曹大娘可是我们村里出了名的巧妇。”
曹大娘打断他的话道:“说起一个‘巧’字,谁比得过村长家的织锦丫头?”
“她绣的花把县老爷的大小姐都比下去了!”
“你还记得织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