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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道格·罗根

最终,当见势不妙的道格·罗根想要转身逃跑的时候,却因为体力大量消耗被维克多抓住破绽压倒在地上,紧紧勒住了脖子。

这一次,他的对手不再是‘金刚狼’,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青梅竹马跑出来插上一腿,救他狗命了。

所以,最终他的颈椎被维克多从身后勒断,然后维克多怕他还没死,对他进行了使用贝爷去头食用法,但是只去头,没食用。

至此,金刚狼的哥哥道格·罗根卒。

“呼~呼~~!既然道格·罗根在这里了,那么说明金刚狼应该也在附近了才对,不过以道格的本事没理由这么久还没有找到他啊。”

事实上道格会失去金刚狼的踪迹并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因为金刚狼罗根此时遇到了一个相当棘手的敌人:温迪戈。

他在告别了狼群之后,本来已经准备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却不想在枫叶国和联邦的交界处的雪地森林中遇到了印第安人传说中的怪物:温迪戈。

这种浑身长着白毛的凶恶生物(最少漫威宇宙的温迪戈长这样,感兴趣的书友可以去X战警:蓝队看看)以食人为生,在平行宇宙中金刚狼的儿子哈德森就曾经遇到过,并且成功杀死了对方。

不过金刚狼遇到的这只更大,也更强,当然这也意味着他吃的人更多。因此一连数周,他们双方都在树林中相互纠缠,这也导致了道格好几次无功而返,最后只好在当地一个镇子里找了个落脚的地方。

其实金刚狼是不想纠缠先去的,奈何温迪戈不想放过他。至于原因就是因为在他们相遇的那一天。

因为持续一周的暴雪而没有进食过的温迪戈终于等到了雪停,他刚出门不久发现了一个食物:‘金刚狼’罗根。

然后他果断偷偷摸了过去,想要偷袭对方,结果居然被发现了!被发现了也没有关系,硬扛就是了,区区人类而已。

结果这一刚就是差点被‘金刚狼’捅死,但是他也发现了这个人类对他来说就是瑰宝一般的存在:他咬下对方一块肉吃掉以后,对方居然和没事一样,马上长好了。

这不和他们人类说的韭菜一样么,割了一茬又一茬,要是能把对方弄回巢穴里,以后就再也不愁没肉吃了。

梦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温迪戈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和对方势均力敌,无论是力量、反应速度、敏捷程度和体力,双方都不相上下。

对方手中伸出的三根骨爪可以轻易刺穿自己的皮肤,而且还有快速恢复伤势的能力,如果不是自己可以通过吞噬血肉获得恢复的话,或许已经被扎上十几个窟窿了。

他们两个人发生战斗的地方总是变得一片狼藉,其中有一方处于下风的时候,那一方就会选择暂时撤离,但是很快又会回来继续纠缠。

当然,多数时候撤离的都是温迪戈。‘金刚狼’罗根被温迪戈缠的是烦不胜烦,但是却又没办法将对方一击必杀,每次都差一点点,最后让对面跑了。

而罗根在干掉了道格·罗根之后,看着躺在地上的道格的尸体,他突然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注意:假扮成道格。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真正熟悉道格的人只剩下‘金刚狼’罗根的爷爷老豪利特了,就算是‘金刚狼’自己,也对这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所知甚少了。

尤其是当年他杀死自己生父,目睹自己母亲自杀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了。

“不过这脸上的伤疤怎么办呢?不过既然我反正是要在他面前展现自己的自愈因子的能力,就以此作为伤疤消失的借口好了。”

说干就干一向就是维克多的风格,很快他就把道格入土为安了,但是他并没有借走他的衣物,毕竟人都死了,还这样搞不太好,相信镇子上他的住处肯定会有替换的。

就这样,当维克多回到镇子上的时候,蛇头老哥布洛克和他的小弟们已经被汤姆送去劳动改造了。

事实上当汤姆带着人把他们抓起来的时候,布洛克都要吓尿了,以为自己帮那个南方叛军间谍偷渡出境了,所以军队来抓他了。

而小镇也因为军队的到来而进入了戒严,事实上维克多的打算是如果是把金刚狼抓回来的话,还是需要有人看守的,毕竟在拥有艾德曼合金之前,金刚狼还是可以被人数压制的。

结果并没有抓到人的维克多现在有了新的主意,所以他让蒂娜和汤姆带队伍撤离小镇,他要开始他的冒充大计了。

不过他压根就没有想到就算他拐带成功了,回华盛顿以后不还是一样要暴露么,毕竟他的底子可是干干净净的可查的。

然而沉浸在自己‘绝妙’主意中的维克多让满头雾水的蒂娜和汤姆回去以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他穿着从道格的小屋里找到的斗篷和外套,拿上道格的猎枪就开始往林子里钻,因为他感觉到了,金刚狼就在哪里,不远处。

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奇妙,虽然只是第一次,但是他知道,那就是‘金刚狼’罗根。因为,那是‘同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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